| 深度剖析“解百纳”知识产权案 |
| http://www.ebzg.net 商标中国 发布时间:2008-7-31 发布人: |
商标中国讯/中国葡萄酒业知识产权第一案再起波澜———长城等企业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解百纳”注册商标。看来,这场历时最长、卷入企业最多、业内影响最大的“解百纳”知识产权第一案了犹未了,仍将进行一段时间。

2001年,张裕公司再次向国家商标局提出“解百纳”的商标注册申请,于2002年4月14日由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2002年6月,长城等企业联合向国家商标局提交撤销注册申请书,反对张裕注册“解百纳”商标。 同年7月10日,国家商标局作出《关于撤销第1748888号“解百纳”注册商标的决定》,认为“解百纳”是红葡萄酒的原料品种的名称,对该注册商标予以撤销,而张裕公司不服此决定,由此进入行政复议阶段。
2008年5月26日,商评委在经过反复论证与多轮评审之后,作出了关于“解百纳”商标复审裁决:6年前核准张裕注册的“解百纳”商标现维持注册,并享有一切注册商标相关权益。同时,商评委也驳回了长城等四家企业针对“解百纳”商标提出的撤销申请。
纵观本案6年来的始末,张裕与长城等企业的争议焦点究竟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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