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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威登商标被抢注南京LV面临撤柜

http://www.ebzg.net  商标中国  发布时间:2008-1-18  发布人:159159

    商标中国讯/神秘商人王军拥有与国际奢侈品牌LV相近的2个商标权和外观专利权,日前,王军向LV发出“最后通牒”:如果得不到LV在武汉的代理权,他将以中文“路易威登”商标进行批量生产,而因涉及王军抢注的LV外观专利权,LV将面临全部撤柜的风险。

    “中版”LV老板是范思哲代理

    记者接通王军的电话表明身份后,远在武汉的王军在电话那头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五年多来我什么事情都没做,一直在忙这件事情,顶了很大的压力,现在已经到了不得不做下去的时候了。”

    王军是武汉传统商业街汉正街的一个普通私营服装老板,在工作之余,喜欢研究各种服装品牌。“这十几年来,我一直在武汉汉正街做服装生意,主要经营范思哲。2002年的一天,我为自己经营的服装注册品牌时发现,法国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1985年在中国注册时

    ,没有注册相关外观图形专利,只注册了中英文商标,且中文商标超过3年未使用而失效。”王军说。随后,他连忙注册了英“LOUYIVEITEN”和中文“路易威登”商标,以及LV手袋、吊牌、面料、饰物、服饰口袋的外观图形专利。

    “商标专利申请完全是合法的”

    王军的律师陈文峰认为:“LV在中国仅仅申请了该品牌的服装、皮具、珠宝和贵重金属类的商标权,而且LV在中国的产品专利上完全空白,王军抢先注册了该商标,这在知识产权上是完全合法的,受到法律保护。”

    因为长年经营服装生意,王军也对各大服装品牌有自己的了解,而他比较中意的大品牌中,就有LV。和自己喜欢的品牌打官司,这让记者摸不着头绪。王军笑着说:“就是因为喜欢,所以闲着没事就研究,就注意到LV的这个漏洞,但是没想到,这场官司打得这么艰难,前后打官司花了我几百万元,但是这和自己的喜好没有关系,我是在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官司赢了两次,LV还不认输

    据陈文峰介绍,早在2003年10月份,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公告授予了王军专利权。2004年,法国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向中国知识产权总局请求宣布撤销王军的专利。“得到法国方面的通知以后,中国知识产权局专门成立了复审委员合议组,经过两年多的反复审议,中国知识产权局总局在2006年底裁定维护我当事人的专利有效权有效。”陈文峰说,2007年4月,法方又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告上北京市一中院,请求法院撤销复审委的相关决定,“王军也参加了这次诉讼,因为他是第三诉讼人,但是到现在为止,北京一中院还没有最后的裁定结果。”

    对于业界流传其向LV要价1.2亿的说法,王军否认了这一说,他表示“现在双方已经没有和谈必要了,一切靠法律解决”。

    记者调查

    南京一半LV涉嫌“侵权”

    真正让法方头疼还不是代理权的问题,而是王军手中握有一张王牌,就是法版LV的外观图形专利。陈文峰说:“如果法方生产的LV外观上有我们专利中的任何图案,那么法方的LV就涉嫌侵权,不仅是南京,LV这个国际大品牌将会在中国市场全部撤柜。”

    在德基商场一楼的LV专柜,记者看到LV箱包整整齐齐地摆放在货架上。记者粗略地计算了一下,在柜销售的箱包和钱包总共有25款左右,其中又有将近一半的箱包和钱包使用的是王军申请专利的图案,箱包的价钱近2万元左右,钱夹的价钱都在6000元左右。

    记者在LV专柜向工作人员询问到底有多少款箱包使用的是LV原版的图案时,工作人员表示,那些图案都是LV的经典图案,专柜内大到箱,小到钱夹,都有使用那些图案的。

    各方声音

    王军:我准备做国产LV

    陈文峰向记者透露,在2007年11月初,王军曾向法方发出“最后通牒”:不要法方一分钱,只要武汉的“LV”代理权。但法方拒绝了王军的方案,因此王军已经准备开始另一手准备——搞国产LV。

    据悉,内地已经有十多家厂家和王军取得了联系,表示想加盟,一起投资办厂。但是由于官司在身,投资办厂的事情一直无限期延后。“北京一中院的审判结果到现在还没有下来,过几天还要和律师去趟北京。”当记者问到中国产LV会不会使用王军手中现有法版的LV外观图形时,他的回答很模糊:“应该吧,看看以后的状况再说。”

    上海LV总部:拒绝发表评论

    记者联系了上海LV总部,工作人员说:“目前LV在中国依然正常销售,而且销售情况也不错,目前也没有接到任何关于这方面的通知。”这位工作人员以不知情为由,拒绝对此事发表评论。记者又联系南京德基广场的LV专柜的办公室,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工商局:有专利就能合法使用

    南京工商局商标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是经过正当途径注册了商标和外观图形专利,无论怎样,该当事人就拥有该商标和外观图形的独家使用权,如果有另一家想要违权使用,就是侵权,不管是国内的品牌还是国外品牌,不管是大品牌还是不知名的品牌,都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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